国地区电网的特点,专门为大中型发电厂、石油、化工行业及大中型变电站设计的。应用于集中式供电的通信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管理中心、计费系统等需要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德不间断供电的重要设备及场合。

UPS系统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手动维修旁路开关,隔离变压器(要求UPS进口主机加装原装隔离变压器),调压变压器,本机液晶监视器,本机诊断系统,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调试、监视和维修专用通信口,负载功率因数测量及输入、输出滤波器,输入、输出回路开关。2.5.1.2UPS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按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2.5.2
UPS工作方式
正常运行方式:UPS系统由380V交流厂用电源经整流器、逆变器和静态开关向负荷供电,当380V交流厂用电源失电或UPS整流器故障时则由厂用直流蓄电池组经隔离二极管自逆变器和静态开关向负荷供电。当逆变器故障或过负荷或无输出时,由静态开关切换到旁路供电。当逆变器或静态开关退出运行时,由手动旁路开关切换至旁路不间断的向负荷供电。UPS输出电压应可调且无暂态过程。
环境要求  

(一)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相对湿度10%-80%条件下使用。  
(二) 蓄电池应距离机房内采暖设备、热源2米以上,确保蓄电池组温度的均衡性,温差
不超过5℃。   
(三) 蓄电池使用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不能有大量放射线、红外线辐射、腐蚀
性气体,要有良好遮光措施。 
(四) 对于密闭的蓄电池室,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蓄电池产生的酸气及时排
出。 第18条   蓄电池组间、蓄电池组与其他设备之间应留有充足的维护通道,不低于500mm。  
一般要求  
(一) 一、二类蓄电池供电系统的蓄电池,可与其他电源设备同机房安放。但必须与通信
设备隔离。  (二) 三、四类蓄电池供电系统的蓄电池由于受多种条件影响,可与其他通信设备同室安
放。  
(三) 密封蓄电池和防酸式蓄电池禁止安装在同一机房内。 第22条  防酸隔爆蓄电池必
须专室存放。  
(四) 不同规格、不同年限、不同厂家、不同容量的蓄电池禁止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
用。  
(五) 蓄电池供电系统一般应采取2组以上蓄电池并联使用,单系统并联蓄电池组最多不
得超过4组。  
(六) 基站蓄电池在安装空间满足的条件下,须采用两组并联运行方式进行配置。  (七) 应用在基站具备二次下电功能的直流供电系统的蓄电池组,其一次下电电压设定为
46V,二次下电电压设定为43.2V。应用在传输节点直流供电系统中的蓄电池,传输光端机可直接连接在蓄电池输出母排。  (八) 蓄电池尽可能采取卧式安装。  (九) 机房承重满足要求时,立式安装的蓄电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单层双列
安装。底层应距地面15CM以上,两层蓄电池之间要保留25-40CM的维护空间。